申请条件
1、超生、非婚生育
2、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荆门户籍居民,可在父(母)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。
3、荆门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以内,超过3个月的时限,就要提供分娩病案或是做亲子鉴定。
所需材料
生育政策外的新生儿入户,根据以下情况分类
计划外生育婴儿
1、婴儿出生医院签发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;
2、计划外生育婴儿提供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;
3、婴儿父母亲的《结婚证》。
非婚生育的新生儿入户,随母亲落户的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2、母亲的户口本、身份证;
3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。
非婚生育的新生儿入户,随父亲落户的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亲子鉴定证明;
2、父亲的户口本、身份证。
中国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的
1、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论;
2、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;
3、婴儿父母亲的《结婚证》。